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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香菇混充高檔韓貨 黑心商撈700萬判刑2年

平衡食品公司將越南香菇混充韓國香菇,產地標示改為韓國出貨。(資料照)

平衡食品公司將越南香菇混充韓國香菇,產地標示改為韓國出貨。(資料照)

2020/07/31 12:2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平衡食品有限公司,被檢舉將越南香菇混充高檔韓國香菇販售,另還將台灣的雪蛤產地更改為中國,中國產地的冷凍扁魚、比目魚干、扁魚干,分裝後改為台灣產大地魚,偽造不實產地、製造與有效日期標籤,6年不法獲利707萬餘元,新北地院今依偽造文書判林姓負責人徒刑2年、翁姓員工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檢調調查,2012年至2017年11月,林男向供應商購入1688公斤的越南香菇、848公斤的台灣雪蛤、3141公斤的中國冷凍扁魚干,林男指示翁女將越南香菇分裝,混入韓國香菇中,並將製造日期往前回溯3至6個月、有效日期延長3年,雪蛤與大地魚產地分別改為中國、台灣,製造日期以進貨日期往前回溯3到6月,有效日期延長1年,再賣給五星級飯店、雙北餐廳,不法獲利707萬7644元,檢方去年6月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林男及翁女.

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製作假標籤,但否認詐欺,翁女則說,均依林男指示製作,2人並向法官請求緩刑,但法官認為,2人犯行期間長達近6年,交易次數及販售數量非常多,顯見非偶發事件,認定不符合宣告緩刑要件。

至於涉嫌詐欺罪部分,因無下游餐廳出面指證林男、翁女有消極隱瞞標籤不實,難認兩人有施以詐術致使餐廳陷於錯誤,認定罪嫌不足,此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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