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2023年上路 7大重點看這裡!
國民法官制度重點。(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預定2023元旦上路,未來只要年滿23歲、服完國民教育、非職業軍人的國民,原則上均可能獲選,與職業法官一起合審合判本刑10年以上重罪或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的案件。為了協助民眾理解新制,司法院整理出七大重點。
首先,符合年齡、學歷等資格的公民,在當地住滿4個月以上,原則上都可能獲選為國民法官,加入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合審合判重大刑案,只要準備程序結束,地院就會開始進行遴選。
其次,國民法官採海選制度,地院需先預期隔年會發生多少重大刑案,開出名額後,送請地方縣市政府初選,縣市政府從合格對象中隨機抽選多人後,送請地院進行複篩,進入到審理程序之前,再由檢察官與被告律師進行第三次篩選,最後從這些名單中抽出6位正取及最多4位備取國民法官。司法院強調,隨機抽選可廣納多元觀點。
第三,職業法官必須用國民法官聽得懂的話指揮訴訟,讓法庭用語更白話,除了可讓當事人明白審判台上在說甚麼,也可鼓勵法官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專業的法律用語。
第四,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除了一起認定有罪無罪的犯罪事實,也一起對被告進行量刑評議,「合審合判」制度,人民的法律感情可進入量刑中,減少職業法官輕判或重判的質疑。
第五,國民法官審理遇到不懂的法律觀念或是不易釐清的爭點,可請求職業法官解釋與說明,增進雙方交流機會,司法院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兼具專業與民意。
第六,判決仍保有理由,除了以利當事人上訴,也公開接受全民檢驗,訴訟程序的保障較完備。
最後,獲選任為國民法官,除了有公假,還可領每日3000元的差旅費,個資及人身安全亦有保障,司法院呼籲民眾可安心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