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唱自己的歌遭恩師控侵權 青峰: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

歌手吳青峰被「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吳青峰親自出庭否認犯罪,庭後受訪表示他至今仍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記者塗建榮攝)

歌手吳青峰被「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吳青峰親自出庭否認犯罪,庭後受訪表示他至今仍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記者塗建榮攝)

2020/07/21 16:5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歌手吳青峰遭「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北檢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吳青峰否認犯罪;他庭後也表明至今仍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問林暐哲。

吳青峰解釋,2018年9月20日他與林暐哲已合意雙方就所有先前所簽合約包括詞曲授權契約、經紀契約、唱片契約均不續約,當年12月31日也共同發出聲明結束合約關係,因此他不會懷疑與林暐哲間還有詞曲授權關係,所以他不認為與林暐哲間還有詞曲版權關係。

面對法官詢問為何會在狀紙中提到「無侵害版權主觀故意」;吳青峰說,9月20日雙方已合意終止契約,後來他寄存證信函給林暐哲,林暐哲也沒有任何反對意思,且雙方於12月31日共同發出聲明結束合約,他當然沒有侵害版權的故意。

吳青峰委任律師另質疑本件適用法條有違憲之虞,庭後補陳書狀後聲請停止審判。

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律師黃秀蘭與田振慶,因2人見證吳青峰與林暐哲合意終止契約,因此要詢問2人終止合約範圍為何;另也聲請傳喚林暐哲,詢問本件詞曲合約授權存續情形。

林暐哲委任律師庭訊結束前表示,林暐哲與吳青峰協議終止契約並未包含詞曲授權契約,因此林暐哲才會在得知吳青峰與環球唱片簽下詞曲授權契約後,寄發存證信函給吳青峰。

吳青峰離開法院前強調,該說的已在法庭上陳述,相信法院會有最正確的判斷,且他至今仍不明白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問林暐哲。

檢方起訴指出,2008年8月吳青峰與林暐哲的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當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吳青峰所創作的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給林暐哲;若對合約內容有意見,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透過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否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

2018年10月26日,吳青峰寄存證信函通知音樂社不再續約,林暐哲2019年4月2日及9日,兩度寄存證信函給吳,表示吳青峰未在合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即9月底之前)表達反對,合約已自動延長1年,認為雙方合約於2019年間仍有效。

檢方認定,去年4月至9月間,合約仍屬有效,但吳未經林授權,公開演唱7次,也數次演唱包括《歌頌者》、《巴別塔慶典》、《太空》、《太空人》和《傷風》等5首歌曲;7次表演地點遍及中國和台灣;另外還發行了5張未經授權的專輯或單曲。因此認定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將他起訴。

吳青峰庭後表示,至今仍不明白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問林暐哲。(記者溫于德攝)

吳青峰庭後表示,至今仍不明白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問林暐哲。(記者溫于德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