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不准帶進影城! 情侶檔舌戰員工再與民眾爆口角
漢堡示意圖。非本文所指漢堡。(摩斯漢堡提供)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12月,吳姓、周姓情侶檔帶漢堡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電影院看電影,電影院員工認為漢堡是重口味食物,告知不得帶進場,3人因此爆發口角,在情侶檔旁邊排隊的林女看到後,冷冷地說:「你現在不就知道了」,情侶檔轉而跟林女吵架,事後林女控訴,情侶檔辱罵她:「雞婆」、「靠么」、「婊子」等語,認為名譽受損,憤而對情侶檔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日前予情侶檔不起訴處分。
北檢開庭時,吳男表示,因當時電影快開演,加上女友曾吵到跟人打架,所以雙方起口角後,他就先將兩人隔開,並質問林女:「我們跟電影院員工的事,關你什麼事」、「你很雞婆」等語;周女則說,覺得這件事不關林女的事,所以才會跟她起爭執,否認有罵對方「婊子」,但有說:「靠么」,「這是我的口頭禪」。
檢方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發現現場人聲吵雜,未能清楚辨識情侶檔有辱罵林女:「滾回家」、「下賤」、「不要臉」、「婊子」等語,認為全案起因於林女對周女說:「你現在知道了吧!」才引發情侶檔不滿,情侶檔縱使言語粗俗不雅,但出於發洩情緒而非侮辱之意,因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