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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顏政德找姪媳當人頭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竹市議員顏政德涉嫌詐領助理費。(資料照,取材自臉書)

國民黨竹市議員顏政德涉嫌詐領助理費。(資料照,取材自臉書)

2020/07/07 11: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籍新竹市市議員顏政德,被控透過姪子顏兆沅找來姪媳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案,誇張的是,顏的姪媳當時任職商務旅館櫃檯人員,根本不可能分身當顏政德的助理,顏政德在檢方偵查時當庭認罪,但一審審理時卻改口翻供,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4年4月,褫奪公權4年,併科罰金48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判決無誤,今判顏政德等人上訴駁回,還可上訴。

檢調指控,顏政德於2014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4日擔任新竹市議員,並聘姪子顏兆沅為市議員助理。

由於依規定市議員可以聘任2至4位助理,顏政德有意詐領助理費,竟透過姪子顏兆沅居中安排,找來擔任某商務旅館櫃檯人員的女友(2人後來結婚)做為人頭,自2015年9月到2016年1月間,向議會申請助理費,後來姪媳將公費助理帳戶的提款卡與密碼交給顏兆沅,再轉交由顏政德自行提款花用,共詐得不法所得17萬5000元。

偵查時,顏政德坦承犯行,並已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顏政德、顏兆沅這對叔侄,並以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姪媳。但一審時顏政德等3名被告翻供,否認犯罪。

新竹地院依多位證人證詞、調查資料,認定顏政德等人所言不實,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顏政德徒刑4年4月,褫奪公權4年,併科罰金48萬元,犯罪所得17萬5000元沒收,顏兆沅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姪媳判徒刑1年1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並應提供21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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