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繼父生母聯手虐死6歲兒 一審重判13年6月及13年徒刑
彭姓男子(右)與妻子吳姓女子(左)涉嫌聯手虐死吳女與前夫生下的6歲男童。(取材自臉書)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6歲男童2018年10月間遭到彭姓繼父、吳姓母親虐待致重傷,送醫急救苦撐2個月仍宣告不治,吳女、彭男都被起訴,桃園地院今天一審宣判,合議庭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彭男13年6月、彭女13年徒刑。
31歲彭男、33歲吳女從2018年8月起,就常以男童會說謊、偷竊管教為由,彭男每週1到3次持實心鐵棍毆打男童,吳女也是每週2、3次持竹子毆打。同年10月5日,又因男童不聽從管教、吵鬧,兩人聯手施暴、打男童巴掌,當晚6點多男童因呼吸、嘴唇發紫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醫時昏迷指數只剩3,急救2個月仍因傷重宣告不治,醫院也通報檢警追查,當時彭男因7月間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4個月並發監服刑,檢方傳訊吳女後當庭將她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兩人也被桃檢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及妨害幼童發育起訴。
兩人辯稱,只有用竹棍沒有用鐵棍,且是因打理家庭環境及照顧多名子女,才導致兒子在自行洗澡時跌倒受傷,案發當日也只有打一巴掌,與兒子傷勢無關。
不過,根據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及吳女另名8歲兒子出庭作證,合議庭並不採信彭男、吳女說詞,且兩人所犯為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依法須加重其刑2分之1,為無期或10年6月以上徒刑,此外,2人僅因男童有玩火及偷竊家中食物等管教問題,就虐打6歲兒童致死,犯罪情節嚴重、惡性非輕,無任何情輕法重或有可憫恕情節,沒有依法減輕其刑之處,審結從重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彭男13年6月、彭女1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