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通姦除罪化後 台東產生「第一對」婚外情受益者

台東陳男與沈女犯通姦罪,原被台東地院判刑3月,但因通姦除罪化,他們成了首對受益者。(情境照)

台東陳男與沈女犯通姦罪,原被台東地院判刑3月,但因通姦除罪化,他們成了首對受益者。(情境照)

2020/06/24 08:43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陳姓男子外遇與沈姓女子發生婚外性行為,陳男妻子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一審原都判刑3個月,不服提起上訴,剛好遇到5月29日大法官宣告通姦除罪化,花蓮高分院已撤銷原判,改判免訴,他們成了通姦除罪化後台東第一對「受益者」。

陳男與沈女的姦情發生在105年間,已離婚的沈女向銀行辦貸款,有配偶的陳男擔任其貸款的保證人,在對保時,沈女已知陳男是有配偶之人,但10月4日凌晨在陳男的住處發生性行為。

陳男將這段翻雲覆雨的過程,以手機自拍,結果手機放在住處時,被妻子發現這段性交行為,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並由台東地檢署起訴。

台東地院審理時,勘驗拍攝影片,清楚看到沈女容貌,確認身分,但男方則未露臉,從拍攝角度研判,影片是與沈女性交的男女所拍攝,地點則確認是陳男住處。

不過,陳男承認影片處所是他家,但否認自己是男主角,辯稱當天看到沈女喝酒醉,趴在機車上,好意帶她回家休息,後來應是朋友到他家跟沈女性交。沈女也辯稱她性交對象非陳男,並說「我交很多男朋友,不記得是誰了」!

沈女有時以保護男朋友隱私為由,拒絕提供身分,但一度把做愛對象推給「死人」。

她說,影片中跟她性交的,應該是另一位男朋友,也姓陳,但已經過世。法官根據身分追查,確有此人,但在性交前後的那段時間,兩人根本沒有通話紀錄,不符常理。

雖然2人都否認姦情,但一審法官根據多種證據,認為2人矯飾姦情,判刑3個月。2人不服提上訴,遇到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即起失效,2人意外成了通姦除罪化後,台東第一對受益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