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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Uber司機20萬現金放後座 乘客下車順手摸走

台北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李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陳慰慈攝)

台北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李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陳慰慈攝)

2020/06/20 18:32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胡姓Uber司機,粗心把裝著高價筆電與20萬元現金的包包放在車子後座,不料收工返家後,發現包包不翼而飛,急著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出是李姓乘客拿走包包,李男到案後辯稱,以為包包是林姓友人的,且包包內根本沒那麼多錢,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罪嫌起訴李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去年8月,林男透過Uber叫車平台叫車,準備與李男一起搭車到台北市成都路,胡男前往載客,卻忘記裝著價值10萬元的高檔筆電與20萬元現金的包包放在後座,李男發現後,下車時就順手牽羊把包包帶走,胡男返家後才驚知包包不見,連忙報案。

警方依叫車聯絡電話與調閱監視器追出林男,林男供稱,包包被朋友拿走了,卻不說朋友的姓名,警方鍥而不捨追出同車的李男,李男卻傳拘不到通緝才到案,一開始李男辯稱,以為是林的包包才拿走,後才吐實拿走胡男的包包,且已經把它「處理掉了」,堅稱筆電拿到時就壞了,承諾修好後可以還給胡男,但包包內現金沒有20萬元那麼多。

檢方依據李男自白及監視器畫面認定李男竊盜犯行,將他起訴;林男則無證據證明知道李男行竊,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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