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被毆傷又被嘲笑 街友持水果刀殺害好友判12年
2020/06/18 16:16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陳姓街友與另名林姓街友吵架後,被林男持酒瓶重擊成傷,陳男從醫院返回案發地後,認為在場的林男嘲笑他,從棉被中起出水果刀狂刺林男,事後陳見林男血流不止,竟未協助就醫,反而逃離現場,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嫌判陳男12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林男兩人居無定所,平時暫居於宜蘭市津梅路附近一塊空地,今年2月5日下午4時許,兩人酒後突然起口角,陳男被林男持酒瓶重擊成傷,被當地里長送往醫院治療。
同日晚間6時許,陳男從醫院返回住所,認為林重傷他以後,卻嘲笑其外表,心生不滿,從棉被中起出水果刀,朝林男頸部揮砍,陳男用力之大,還讓水果刀刀深、刀柄固定器分離,刀刃則傷及林男頸部,造成大量出血。
陳見林男血流不止,也未協助就醫,反而迅速逃離現場,將兇器丟棄在附近的金同春圳內,林送醫後因失血過多,傷重不治身亡。
陳男在偵查、審理階段時供稱,是林男拿酒瓶砸傷他的鼻子,沒想到從醫院回家後,林卻看著他一直笑,「我被打成這樣他還笑得出來?」一時氣不過,就拿平時削水果的刀刃往他頸部刺去。
地院合議庭調查,陳男行兇當下,林男已舉起左上臂,刀身雖卡在左手肘內,但突出刀刃仍刺入頸部,使得林大量出血、死亡,陳男行兇時用力甚猛,主觀上具有殺人之犯意。
合議庭認為,陳男曾因殺人未遂案被判刑6年10個月,但仍未記取教訓再犯類似案件,素行非佳,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衝擊。不過,考量其犯後承認犯行、國中畢業、從事勞力工作維生等因素,量處主文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