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主持人逸飛與妻、弟被控吸金 更一審仍判有罪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佛光山旗下「人間衛視」前節目主持人逸飛(本名陳逸杰)、湯小玲夫妻,7年前被控與弟弟陳登廷共謀「假投資、真吸金」,謊稱投資電子垃圾回收事業,對外募資吸金,致20多名投資人血本無歸;一審判3人無罪,二審逆轉改判皆有罪,但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仍認定3人非法吸金,依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罪,判陳逸杰、湯小玲夫妻各3年5月有期徒刑,陳登廷判刑4年5月,並沒收犯罪所得7000餘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登廷3人在2010年在中國設立「電子垃圾」回收處理公司,宣稱研發環保高科技,可從回收的廢棄電子器材的IC電路板中,提煉出黃金獲利,每30至40天的週期可獲利2%至5%,且可隨時解約領本金。
23名被害人聽信而投資,公司卻在2012年6月聲稱貨品卡在海關,無預警停付利息,被害人紛紛提告自保,其中,陶姓馬術教練投入1700萬元,受害最深。
陳逸杰夫婦審理時辯稱相信弟弟陳登廷的創業投資,夫婦也投資甚鉅,損失同樣慘重,自己也是被害人;陳登廷則說,因是從東南亞進口報廢電路板,但檢驗程序後來變嚴格,貨品卡在外國海關無法入關,以致資金無法流動,才會投資失利,並非刻意詐騙或私吞資金。
北院一審認定3人確實有投資但投資失利,意圖吸金與詐騙的罪證不足,判3人無罪;高院二審逆轉認定3人允諾的投資報酬率,換算為年利率高達14%,是一般定存的7倍多,顯然以不相當紅利吸金,構成銀行法吸金罪,改判逸杰夫婦3年半,主謀陳登廷4年半。
但最高法院認為部分犯罪事實尚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宣判,仍認定3人非法吸金,各判刑3年5月至4年5月。
陶姓馬術教練今到庭聆判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案已纏訟7年,3被告始終堅稱沒犯罪,毫無悔意,未道歉也未尋求和解,至今依然住豪宅、開名車,他感謝司法釐清真相、彰顯正義、懲治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