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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6萬割頸弒母 逆子判刑19年另得賠償216萬

監視器拍下向母昏倒後,被抬著進電梯畫面。(資料照)

監視器拍下向母昏倒後,被抬著進電梯畫面。(資料照)

2020/06/16 12:0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向母討6萬元遭拒,新北市新莊區16歲少年竟夥同17歲友人,洗劫母親財物,甚至因為怕麻煩,少年竟持刀弒母,少年舅舅向少年及友人求償殯葬費、財損、房屋價值減損375萬餘元,新北地院判少年應賠償舅舅216萬餘元;少年及友人另須賠償財損2萬6500元,可上訴。

據了解,婦人雖溺愛兒子,但2人感情並不和睦,2016年間,少年因友人與人發生行車糾紛,急需6萬元賠償金,同年5月23日上午9時許,少年向母親借錢被拒,竟夥同是跆拳道好手的友人痛毆親生母親,將母親打暈後,隨即洗劫母親的手機、戒指、手鐲等財物,變賣2萬6500元現金。

為避免母親同居人發現及母親清醒後惹麻煩,少年指示好友經地下車道,將母親拖到同棟社區另處新屋的浴室後,再從背包裏掏出預藏菜刀割母頸,造成母親失血過多身亡,隨後駕駛母親的轎車逃逸無蹤。

刑事部分,少年已被依強盜殺人罪判刑19年、友人依強盜罪判刑4年6月確定;民事部分,少年舅舅是少年母的唯一繼承人,對兩人求償殯葬費10萬餘元、財物損失2萬6500元,及房屋成凶宅後,2019年4月賣出價金減損363萬餘元。

審理時,少年認為凶宅減少價金求償無據;友人供稱,只犯下強盜案,少年母死亡與他無關係,聲請駁回。

法官認為殯葬費、財損求償有據,但依鄰近房屋交易價格計算,價金減損為206萬元,因此判少年須賠償舅舅216萬餘元;少年及友人另須賠償2萬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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