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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夾不到娃娃想買 慘遭娃娃機台主性侵

    女子夾不到喜歡的娃娃,聯繫娃娃機陳姓機台主想購買機台內娃娃,沒想到卻遭性侵。夾娃娃機示意圖,非本案娃娃機台。(資料照)

    女子夾不到喜歡的娃娃,聯繫娃娃機陳姓機台主想購買機台內娃娃,沒想到卻遭性侵。夾娃娃機示意圖,非本案娃娃機台。(資料照)

    2020/05/17 13:3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間,女子B女因夾不到喜歡的娃娃,遂聯繫娃娃機台主陳男,表示想直接購買娃娃,兩人相約見面吃飯,陳男卻趁B女酒醉之際,把她帶往摩鐵性侵得逞,並拍攝裸照,B女清醒後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及妨害秘密罪,判處陳男1年10月徒刑及拘役4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20日上午9時許,B女到陳男經營的娃娃機店夾娃娃,投幣多次都夾不到喜愛的娃娃,乾脆直接透過LINE聯繫機台主,表示想以「保證取物」價購買。

    同日傍晚5時許,兩人相約碰面、吃飯,席間B女因喝了啤酒感到頭暈,怕直接返家會被父母責備,表示想去可休息的地方等待酒醒。

    怎料,陳男卻把B女帶往摩鐵,趁她酒醉無法反抗之際,強性硬上,事後還以手機拍攝裸照;B女因聽到手機發出「喀嚓」、「喀嚓」的聲響,嚇到驚醒,要求陳男刪除裸照並質問:「你是不是強姦我?」,最後將他趕出摩鐵,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合議庭審酌陳男已坦承犯罪,有相當悔意,且願意盡量賠償,但因金額有落差而未能達成和解,認為有情輕法重情形,予以減刑。

    至於陳男請求給予緩刑部分,合議庭則認為不妥,因為陳男行為確已對B女造成身心傷害,迄未取得諒解,因此不予緩刑宣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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