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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指向線有瑕疵 校長遭檢舉達人檢舉挨罰

草屯鎮芬草路、敦煌路口,左轉車道標線無指向線等設計。(記者陳鳳麗攝)

草屯鎮芬草路、敦煌路口,左轉車道標線無指向線等設計。(記者陳鳳麗攝)

2020/04/21 17:38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國立草屯商工校長黃國軒遭檢舉達人檢舉占用左轉車道被開罰單,罰款雖少,但他認為道路指向線有瑕疵,不能任由檢舉誤導,向監理單位申訴無效改提行政訴訟敗訴,法官認為,指向線有瑕疵,但未撤銷前用路人仍要遵守。公路總局南投工務段則說,會進行會勘,若有瑕庛會排定日程改善。

草屯商工校長黃國軒去年3月某日傍晚下班後行經芬草路、敦煌路口,被檢舉達人拍照檢舉他占用左轉車道,草屯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開罰單。

黃國軒說,該路口雙向的指向線卻不同,西向東方向(即芬園往草屯方向)到路口道路標線有縮減,且變成左轉道前有指向線,讓駕駛人可況指向線行駛,但東向西的路口卻無指向線,開內側車道的車輛靠近路口才會發現是左轉車道,且因該處畫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根本無法靠向右側車道,才決定據理力爭。

黃國軒向南投監理站申訴無效,改向南投地院提行政訴訟,南投地院法官上月判決敗訴,理由是指向線即使有瑕疵,但未撤銷前,用路人仍要遵守。

路權單位公路總局南投工務段則說,工務段已在著手調查檢舉熱點路段,有無道路標線或設計有瑕疵路段,黃校長提出的路口,將會儘快會勘,有需要改善的會排定改善工程日程。

芬草路敦煌路東向路口,內側車道未到路口地上就有明顯指示。(記者陳鳳麗攝)

芬草路敦煌路東向路口,內側車道未到路口地上就有明顯指示。(記者陳鳳麗攝)

芬草路和敦煌路東向路口有縮減指向線,但西向則沒有。(記者陳鳳麗攝)

芬草路和敦煌路東向路口有縮減指向線,但西向則沒有。(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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