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停紅線害騎士遭撞死 女圖一時方便代價50萬

基隆地檢署認定,邱女違停害死施婦,考量邱女已賠償施婦家屬台幣50萬元,也獲家屬原諒,遂處分邱女緩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檢署認定,邱女違停害死施婦,考量邱女已賠償施婦家屬台幣50萬元,也獲家屬原諒,遂處分邱女緩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0/04/16 16:5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違停紅線害命,代價高達50萬!

邱姓女子為了貪圖一時方便,把車臨停在紅線,占用機慢車專用道,害施姓女騎士,慘遭大客車撞死。基隆地檢署認定,邱女違停害死施婦,考量邱女已賠償施婦家屬新台幣50萬元,也獲家屬原諒,遂處分邱女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邱姓女子去年1月間某日上午11時許,把車違停在基隆市源遠路一處紅線(禁止臨時停車)上,占用機慢車道路,恰巧施姓婦人騎車經過,被迫往內騎時,被同向、左側的大客車撞及人車倒地。

施婦倒地後,受有腹部鈍傷直腸、膀胱破裂、骨盆粉粹性骨折等傷,經送醫急救後,終因敗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檢察官相驗釐清施婦死因時,發現邱女違規將車停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上,妨害施婦通行,致施婦遭一輛同向、朝她左側駛來的大客車撞及傷重不治。

檢方因此認定,邱女違停紅線,占用機慢車道,為整起事故肇事的主因,認定邱女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檢察官調查時,邱女坦承為了貪圖一時方便才觸法,除向施婦的家屬道歉外,另賠償施婦的家屬50萬元。

檢方考量邱女犯後深具悔意,除賠償被害人家屬50萬元,也向被害人道歉獲得原諒,因此給予邱女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另對撞及施婦的大客車駕駛做出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