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建案霸佔天際線 芝山居民提告敗訴
2020/03/26 12: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華威聯合公司向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申請於芝山岩地區興建大樓,取得建造執照後,兩度提出變更設計獲准。但鄰近建案的15位居民認為,都發局未依「102年芝山岩都審規定」將變更設計案送交都審會審議,建案且霸佔天際線,應撤銷建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判居民敗訴,可上訴。判決理由尚未公布。居民聆判後表示會上訴。
北高行一審2016年12月15日判決指出,華威聯合2011年9月28日就芝山岩地區17筆土地,向都發局申請興建2幢3棟地上14層、地下1層,共32戶建物。都發局2012年4月5日核發建造執照。華威聯合後來分別於2012年11月22日、2014年5月5日兩度申請變更設計,均獲准許變更。
但15位住在建案附近的居民因受到開發案影響甚鉅,基於利害關係人提告。
居民主張,北市府2013年訂定芝山岩遺址周邊地區建築申請案,須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造執照的認定範圍,並自2013年12月2日起實施。
但華威公司2012年11月22日申請第1次變更案,並於2014年1月20日獲核准,不過在核准前已有新的法規變更,依程序從新原則,應適用新的法規。故原處分未依「102年芝山岩都審規定」,將變更設計案送交都審會審議,違法不當,應予撤銷。
合議庭認同應依「102年芝山岩都審規定」,須經台北市都審會審議通過,才能辦理,故判居民勝訴。都發局上訴後,最高行2018年3月15日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今改判居民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