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被放豬頭、冥紙...恐嚇不起訴 警改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裁罰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1戶吳姓人家,家門前被放置一個保麗龍箱,箱內裝著一個豬頭及冥紙,讓吳家老奶奶飽受驚嚇,報警處理,警方追查行為人江姓男子追查到案,依恐嚇罪嫌送辦;但檢方認為,豬頭、冥紙雖讓人心生「觸霉頭」之感,但尚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不起訴。警方表示,刑事辦不成,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環保局裁罰。
吳家老奶奶獨居,去年8月14日下午4點多返家,見到家門前被擺放一個保麗龍箱,箱子上頭寫著「吳順龍先生收」,雖家裡沒有人叫吳順龍,但她好奇打開,赫然見到箱子裡頭裝著一個豬頭及冥紙。老奶奶飽受驚嚇,趕緊打電話給住在海線鄉鎮的兒子,兒子隨即返家安慰老母,並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追查到住在台中市的26歲江姓男子,是把這個保麗龍箱放置在吳家家門前的行為人,通知到案說明。江男辯稱,他是受一名真實姓名、年齡不詳的大哥委託,請他送這個保麗龍箱,但因他找不到該送達的地址,所以隨便把箱子放置路邊,他並不清楚箱內物品。
但老奶奶因江男行為心生畏懼、提心吊膽,擔心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對江男提告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
檢方認為,依我國民間習俗,冥紙係供往生者在陰間使用之貨幣,有詛咒死亡、輕蔑用意,而豬頭係詛咒他人健康與事業出狀況之涵義,此舉雖會令對方心生「觸霉頭」之感,但此等詛咒、意欲傳染不幸之行為,其內容實現與否,繫諸於鬼神之力,顯非人力所能直接或間接支配掌控,客觀上尚不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怖。
且檢方認為,江男也沒有宣稱要某人死亡等「言詞」,如宣稱要某人死亡;或比劃殺人手勢等「動作」;或與附寄送槍、彈、刀械等「危險物品」,難認江男已有傳達對於吳家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惡害通知」,認江男犯罪嫌疑不足。
警方表示,既然檢察官認為江男行為不構成刑法恐嚇罪嫌,將待收到不起訴書後,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環保局進行行政裁罰。環保局表示,一般廢棄物可罰1200元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