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除上校林志建 邱彰信等4人拒認罪
2020/03/13 12: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特勤私菸案,上午傳喚被告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以及副協理于堯、小組長黃川禎、職員陳穎彥、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上校副組長林志建等人到庭,但只有林志建認罪。
稍早開庭時由於林志建認罪且無證據聲請調查,法官速速開完後諭知候核辦。
法官後來請邱彰信、于堯、黃川禎與陳穎彥入庭,要被告及其律師就院方先行檢付爭點表示意見。
邱彰信及其律師均無意見,但黃川禎透過律師表示,9200條菸運送過程已被查扣,既然菸品未被交付,代表訂菸者沒有拿到菸,則被告等人的行為是否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的「未遂」,而非「既遂」?陳穎彥則透過律師辯稱,陳男事先並不知道機內有免稅因品販售一事。
法官接著要被告及律師分別就檢方聲請傳喚證人部分表示意見。
邱彰信透過辯護人表示,對於檢方調查證據聲請人部分沒有意見,但請公訴檢察官指名調查待證事實所對應的爭點為何;于堯、黃川禎、陳穎彥等人及其辯護人亦同。
公訴檢察官回應,傳喚證人是為「客觀罪事實」、「主觀犯意」與「行為人間的犯意聯絡」等。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