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恐嚇外遇男得手3百萬 法官判全還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林女歸還3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小三前年12月與恐嚇已婚的郭姓男友,向他索討3百萬,並揚言若郭男不給,就要對他兩個小孩及妻子不利,最後成功得手。事後郭男對林女提告,恐嚇取財部分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民事賠償部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林女歸還3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已婚的郭姓男子結識林姓小三後,兩人交往了一陣子,未料林女卻獅子大開口,向郭男提出要3百萬元的要求,若郭男不願意支付的話,就要對其妻小不利,林女最後逼著郭男簽下3百萬本票。
隔沒幾天林女又拿著本票要求郭男付現,還與一名不知情的男子透過LINE對話,宣稱郭男不給錢,問對方要怎麼處理,嚇得郭男領錢支付。事後郭男決定對林女提出恐嚇取財告訴,一審法官判林女有期徒刑10月,林女不服上訴,被駁回。此外,郭男也向林女提出損害賠償告訴,要討回被拿走的3百萬元。
林女則向法官表示,當時因為排班問題與郭男吵架,且當晚喝了很多酒才會隨意謾罵,3百萬是郭男去申請房貸,對自己愛的表現,是包養的費用。
法官審理時認為,郭男是因為被林女恐嚇才會支付3百萬元,且林女為了取得款項,還營造出地下錢莊討債情境;由此可知林女的目的就是要讓郭男心生畏懼,支付3百萬元,故判處林女須返還3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