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影響 移民署開放海外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時需提供我國的「入出境紀錄」,移民署為符合民眾需求,自今日起,國人可至我國駐外館處申請。(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時需提供我國的「入出境紀錄」,移民署為符合民眾需求,自今日起,國人可至我國駐外館處申請「入出境紀錄」,申辦時間原則上依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移民署說明,國人如僅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因證明書內容僅有入境日期及出境日期,並無入出境地點。若需要包含入出境地點證明,則須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之附件「入出境紀錄」。
移民署所提供的「入出境紀錄」資料,均源自航空公司傳送的航班資訊,所載的出境「前往地區」,指旅客搭乘航班離台的第一個抵達點;入境「來自地區」,指旅客搭乘航班抵台之前一個出發點。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旅外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時,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正、影本,填妥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可向駐外館處索取或至本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下載),及繳交等值新台幣100元的外幣現金,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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