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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暴雨繼續溯溪釀1死 帶團教練遭起訴

宜蘭縣礁溪鄉得子口溪案發當日溪水暴漲。(資料照)

宜蘭縣礁溪鄉得子口溪案發當日溪水暴漲。(資料照)

2020/02/04 16:3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前年7月,台北市一家行銷公司12名員工與3名溯溪團教練到宜蘭縣礁溪鄉五峰旗風景區上游得子口溪溯溪,遇暴雨溪水暴漲,造成其中一名洪姓員工被水沖走,翌日才尋獲遺體,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未立即中止溯溪活動的郭姓教練。

起訴指出,前年7月27日,郭姓教練承辦該行銷公司的員工溯溪行程,郭男另找來同樣具溯溪指導員資格的另名教練及吳姓友人一同擔任帶團指導員,同日上午9時許,郭男等3人帶著行銷公司12名員工前往得子口溪溯溪,中午12時許,山區開始下雨,雨勢越來越大導致溪水暴漲,6名員工躲避不及受困山區,其中一名37歲洪姓員工更被溪水沖走失蹤,翌日尋獲時已成一具冰冷遺體,洪母怒而對郭男等3人提告。

郭男坦承當天站在潭口為學員拍照,另名教練則負責站在瀑布口指導學員跳下深潭,吳姓友人則站在較遠的淺水處。

參與當天溯溪活動的陳姓員工指出,當時見溪水混濁,水位升高,有向郭姓教練詢問活動是否繼續,教練表示因學員跳下水,泥土上來才導致水變濁,可以繼續進行。

檢方認為,前年7月26日氣象預報指27日山區有局部大雨發生機率,認為郭男應可預見山區有局部大雨發生情形,且該水域禁止任何水上活動,因此將郭男起訴;另名教練及吳男因對是否繼續溯溪活動無實際決定權,加上難以證明兩人當時所站位置能立即察覺水色、水勢變化,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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