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媽媽一起吃燒烤 3歲男童慘遭粗心女店員用炭火爐燒燙傷
燒烤店女服務生撤炭火爐,貿然轉身竟燙傷3歲童,女服務生涉過失傷害被訴,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梁姓女子在桃園市八德區某燒烤店工作,去年6月7日晚間7點多,她正要撤回其中一桌顧客的炭火爐時,一個轉身竟碰撞到行經的3歲戴姓男童,導致男童上肢遭炭火爐燙傷,分別出現一、二度灼傷,男童媽媽控告梁女過失傷害,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梁女在撤回炭火爐時,應隨時注意周邊有無人靠近,卻疏於注意導致男童灼傷,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梁女坦承當時有持炭火爐轉身,不慎碰到正好經過的男童,但男童媽媽在事故發生後,也沒有立即將男童送醫。
檢方調查,男童燙傷時間是晚上7點37分,就醫時間為8點59分,男童媽媽解釋是事發突然,一時不知所措,才先在店裡以手機上網,查詢該怎麼辦比較好,並無延誤就醫情事;反觀梁女身為餐廳服務生,應該知道該時段用餐人潮較多,且店內也無對用餐客人年齡有所限制,在撤回顧客桌上的炭火爐時,應隨時注意四周有無人靠近,卻疏於注意在手持炭火爐時貿然轉身,導致行經的男童被炭火爐灼傷,梁女顯然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