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50條公布生效 高雄酒客打群架首件送辦
潘嫌糾眾(紅圈處)毆人,警方即時趕至。(記者黃旭磊翻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5名酒客深夜圍毆1人,轄區警方首次依刑法150條糾眾鬥毆罪嫌送辦。
今天清晨6點許,福德路一家KTV發生酒客衝突,轄區苓雅分局警網獲報前往,查出尤、潘、孫、陳及2名曾姓男子相約唱歌,通宵酒過三巡後,潘男至櫃檯結帳,與李男互看不順眼引發口角,夥同友人毆打對方,李男受傷濺血幸警方即時解圍。
苓雅警分局偵查隊長陳冠宇說,雙方互不認識,結帳時疑似出言不遜,潘男糾眾徒手毆打李男,造成李男臉部及肢體擦傷,所幸傷勢輕微自行包紮,事後提起傷害訴訟,而犯嫌有3人未成年,依據刑法妨害秩序、傷害等罪嫌函送少年法院。
陳冠宇表示,此案為刑法150條修正公布後,首次函送相關個案,刑法第149、150條修正於今年1月17日生效,民眾聚眾於公眾場所滋事挑戰公權力,人數達3人以上,警方絕對嚴正執法,而春節前夕,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執法期間,將以具體行動打擊犯罪。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李男(白衣者)被圍毆。(記者黃旭磊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