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茂群選前贈社區委員蘋果禮盒 一審判無罪
2020/01/15 18:48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劉茂群2018年6月間指示助理呂英蘭以祝賀新當選與端午節名義,致贈蘋果禮盒給八德區陸光四村的社區委員,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劉茂群、呂英蘭都無罪。劉茂群說,感謝法官還她清白。
2018年6月間,陸光四村改選社區委員結束後,劉茂群指示呂英蘭致贈價值738元的蘋果禮盒給新當選的社區委員,檢方起訴書指出,陸光四村共有1890戶、有投票權人超過4000人,因2014年桃園市議員選舉時,劉茂群僅在該區拿到82張選票、遠遠不及無黨籍趙正宇拿到的1600餘票,劉茂群為了拓展票源,才以祝賀委員新當選與端午節名義送禮,希望能得到委員們的支持。
調查期間,檢方傳喚多位收禮的委員,部分委員坦承確實曾收到禮盒、對方也請託選舉要支持,部分委員覺得不妥,將禮盒轉送他人或退回,甚至有委員證稱,他拒絕收受禮盒後,呂英蘭還直接將禮盒就放在他的家門口。
劉茂群、呂英蘭都否認賄選,劉茂群強調,她從政24年,每年對眷村、志工、義警、民防、巡守隊的祝賀、慰問都非常重視,蘋果禮盒只是祝賀社區新委員當選,與選舉無關。
桃園地方法院採信劉茂群的說法,法官認為,劉茂群致贈的蘋果禮盒,價值非高出往例甚多,亦未悖離一般社會尺度,是政治人物的正常生態,尚難認為劉茂群有主觀行賄的犯意,且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下午宣判劉茂群、呂英蘭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兩人都無罪,檢方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