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逆轉判當選無效 南庄鄉長大感訝異喊冤
南庄鄉長邱梓增(中)對於二審判決大感訝異,他說,收到判決書後將再採取下一步動作。(翻攝資料照)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南庄鄉長邱梓增被控當選無效案,台中高分院今天推翻一審無罪判決,認定其暗樁協助賄選,邱梓增即便未授意但也是默許,因此判決他當選無效;邱梓增得知判決結果大感訝異,他說,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再採取進一步動作。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彭基山指出,收到判決書將立即辦理解職,通知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於3個月內辦理補選。
林姓男子於2018年鄉長選舉前,以每戶5000元向鄰居3戶買票,要求支持邱梓增,遭依交付賄賂罪判刑,邱梓增則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對手劉月梅再提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予以駁回,不料二審判決結果大逆轉,邱梓增遭判當選無效。
邱梓增今天得知判決結果大感訝異,他強調,林男經營遊覽車事業,僅請他協助調度車輛,但林男遭控買票賄選等事他一概不知情,就連涉嫌收賄的選民他也完全不認識,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了解法官理由,並安排補選事宜,否則對於過去一年推動多項鄉務恐無法延續,他會「深感遺憾!」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彭基山指出,按往例約3至5天內將收到判決書,屆時將第一時間依地方制度法辦理解職,並通報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於3個月內辦理南庄鄉長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