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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手機驚見丈夫偷吃 對話極盡鹹溼露骨

人妻在閨蜜手機,赫然發現丈夫偷吃提告,橋頭地院判決2人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人妻在閨蜜手機,赫然發現丈夫偷吃提告,橋頭地院判決2人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0/01/14 07:1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一名女子到醫院找閨蜜阿慧聊天,並借用她手機使用,赫然發現她與其夫阿章(化名)偷情,對話極其鹹溼露骨,如「妳喜歡用啥姿勢愛愛」、「躺著還是坐上面還是後面」等,被橋頭地院依妨害婚姻罪,判處阿章和阿慧分別有期徒刑4月和3月,均得易科罰金。

提告女子指出,2017年10月3日上午,得知閨蜜阿慧要到醫院照顧罹癌父親,於是前往探視、聊天,並借用她手機使用,因未設密碼,始意外發現手機LINE通訊軟體鹹溼對話,確認2人於2015年間某日在高雄市阿慧住處「炒飯」。

告訴人看到LINE對話露骨、鹹溼,當下很生氣,質問其實情及細節時,阿慧僅以「那是我之前的男朋友」、「是之前發生的事了」等語﹔其夫阿章則指稱,他和阿慧是10多年前男女朋友,曾交往過,發生性行為也是10多年前的事,均認為追訴時效已過。

橋頭地院開庭調查,認為告訴時效並未消滅,加上15張截圖所示2人對話內容極盡鹹溼、露骨,有大量描述性愛過程之文字敘述,如「妳喜歡用啥姿勢愛愛」、「躺著還是坐上面還是後面」、「我打算明天內射很多給妳」等,甚至有傳送男性生殖器相片圖檔,因此認定2人有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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