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偷木瓜被活逮 女子挨罰1萬元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處陳女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但考量被害店家已取回失物,且被告無前科,予以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女子今年10月18日上午跑到市區一間蔬果攤選購商品時,一時起了貪念,順手將一顆木瓜放進自己的購物袋中,沒有結帳就準備離去。碰巧整個過程被楊姓老闆娘發現,報警處理,警訊後,依法送辦。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處陳女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但考量被害店家已取回失物,且被告無前科,予以緩刑2年。
判決書中指出,陳女趁著蔬果攤人潮眾多時,趁隙偷走一顆木瓜,準備離去,被眼尖的老闆娘發現,通報警方前往處理。警方到場時,陳女辯稱自己是忘記結帳並非偷竊,但調閱店內監視器卻發現,陳女根本沒有要結帳的意圖,認定她涉犯竊盜罪依法將她送辦。
檢察官偵訊時,陳女依舊否認犯行,堅稱自己是忘記結帳,而非行竊,但因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她偷竊過程,檢察官訊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為,陳女不思以正當途徑購買生活所需用品,任意竊取他人販售水果,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且犯後矢口否認態度不佳;但因被害人已經表明不再追究,且水果也交由被害人領回,考量陳女無前科,偷的物品價值不高,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