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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在自家門前準備停車 竟遭檢舉違規併排

趙姓駕駛開車返家,因家門被他車停放,等候對方移動花了16秒,被檢舉違規併排停車。圖為併排示意照。(資料照)

趙姓駕駛開車返家,因家門被他車停放,等候對方移動花了16秒,被檢舉違規併排停車。圖為併排示意照。(資料照)

2019/12/13 17: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三義鄉是熱門旅遊地區,鄉內中正路上2家知名美食麵館,人潮川流不息,但也衍生周邊路段交通問題,易見違規併排停車,民眾檢舉案件不斷,附近居民趙姓駕駛開車返家,因家門前被其他車輛停放,等候對方移車花了16秒,也遭檢舉開罰,所幸法官明察秋毫,認為趙姓駕駛是「準備停車」,撤銷罰單。

趙姓駕駛今年2月28日晚間7點45分左右開車返家時,被民眾錄影檢舉在中正路「併排臨時停車」,遭警方開單告發,監理站裁罰600元。趙姓駕駛不服,提行政訴訟,喊冤他當時下班回家,被檢舉併排臨時停車的地點,是他住家前,他當時是要右轉入家門,主張罰單撤銷。

警方及監理站則都主張,依民眾提供檢舉影像,趙姓駕駛將車輛臨時停放於道路上,造成車道縮減,且其右側也有車輛停放,臨時併排停車的違規情形明確,裁罰應屬適法。

不過,法官勘驗檢舉影像,認為趙姓駕駛的車輛靜止不動雖有16秒左右,但約有11秒的時間是因等待其右側車輛倒車移動,且期間趙姓駕駛的車輛沒有上下人客、裝卸物品的情形,難以認定是否屬臨時停車。

法官調查,趙姓駕駛車籍登記所在,確實在被檢舉的違規地點,而趙姓駕駛稱當時是「準備停車」,實屬有據,認為趙姓駕駛的行為,不在臨時停車範疇,因此,警方、監理單位認趙姓駕駛有「併排臨時停車」的違規行為而罰600元,認事用法,尚有違誤,趙姓駕駛訴請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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