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持瓦斯槍掃射2條狗 辯稱常被狗追才自保
臉書社團「台東大小事(108年)有民眾po文指男子騎機車持瓦斯槍朝狗射擊。(取自臉書)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卑南鄉嘉豐村稻葉路往小熊渡假村的產業道路上。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持著應該是瓦斯槍,對著兩隻狗掃射」。男子被拍照po網後主動向警方到案說明,供稱常被狗追,所以持槍自保。
台東警察分局初鹿派出所表示,第一時得知後,立即通報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權責單位並同步進行調查,經由員警查訪及偵查作為後掌握行為人身分,隨即連繫行為人,徐姓民眾來電稱從朋友口中得知其持玩具手槍射擊犬隻一事遭PO文,驚覺事態嚴重故向派出所表示願主動到案說明。
員警立即與縣府人員前往帶同行為人至派出所瞭解事發經過,行為人並當場交付射擊犬隻之玩具瓦斯槍1把、瓦斯鋼瓶及BB彈1瓶,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另射擊犬隻部分是否造成傷害由台東縣政府農業處依權責處置。
警方表示,徐姓行為人表示其每日行經該路段,經常遭犬隻追逐,因害怕遭咬傷或發生意外,故自購瓦斯槍,單純想嚇阻犬隻靠近,而非故意傷害犬隻,對於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
台東警察分局呼籲,動物保護法對動物的保護有明確規範,「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徐男交出的瓦斯槍。(記者黃明堂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