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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油案二審 強冠仍判賠味全1.2億

強冠販售黑心油案,二審仍被判賠上億元給味全食品公司。(記者鮑建信攝)

強冠販售黑心油案,二審仍被判賠上億元給味全食品公司。(記者鮑建信攝)

2019/11/13 22: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強冠公司向郭盈志(原名郭烈成)收購黑心油後,轉售味全食品公司,導致味全商譽受創並被退貨,憤而向強冠公司及負責人葉文祥等3名被告求償,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判處葉等被告連帶賠償1億2600萬元。

據了解,被告葉文祥為強冠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被告戴啟川則為副總經理。郭盈志(原名郭烈成)私自搭設地下油品工廠,從事食用油脂製造及販售。

味全提告主張,葉文祥、戴啟川均明知郭盈志提供原料油為劣質油,或攙有豬隻以外之其他動物成分,為獲取暴利,低價收購郭所提供油品而製成「全統香豬油」後,再轉賣味全公司,公司商譽受損並被退貨,向強冠公司、葉文祥、戴啟川等人求償。

強冠等被告則說,出售油品為符合法令標準,經食藥署檢驗後符合CNS標準,且依食藥署公布強冠公司「全統香豬油」的檢驗結果,在酸價、總極性物質、苯駢芘等項目,均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足證強冠公司售予味全的豬油並非不能供人食用、危害人體健康之豬油。並說,而強冠對於郭烈成販售劣質油事件,也是受害者,事先並不知情,否認有過失。

屏東地院去年8月間,判決強冠等3名被告連帶賠償1億2800多萬元,強冠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改判1億2600多萬元,比原審少200多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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