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摸少女胸部代價高 他被凌虐搶錢逼簽本票
桃園地檢署依強盜罪嫌將蕭姓少年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少年去年10月7日凌晨與友人在汽車旅館聚會,過程中他疑因摸了王姓少女的胸部與大腿,被王姓少女向蕭姓少年等人告狀,蕭姓少年等8人後來約出王姓少年毆打凌虐,並強搶他1萬5800元現金、逼簽13萬5000元本票,桃園地檢署今天依強盜罪嫌起訴蕭姓少年,其餘7人涉案部分或偵辦中、或由少年法庭為保護處分。
王姓少年摸了王姓少女的胸部與大腿後,王姓少女告知蕭姓少年,蕭姓少年就與王姓少女等人,於去年10月12日深夜約出王姓少年後,一夥人就圍著王姓少年質問:「你是不是摸她的胸部?」
王姓少年一開口否認,就被一夥人分持球棒、鐵棍毆打,一夥人將他用繩索綁在椅子上後,再拿刀子、電擊棒持續凌虐,導致王姓少年頭部撕裂傷、右手第5指骨折、四肢多處挫傷。
一夥人要求王姓少年交出身上的800元現金後,再逼問他的提款卡密碼順利領出存款2萬9000元,過程中王姓少年苦苦哀求:「那是我全部的家用跟生活費!」一夥人才同意讓王姓少年簽立13萬5000元本票後,留下現金1萬4000元給他。
王姓少年平安獲釋後,趕忙向八德警方報案,檢方說,蕭姓少年坦承犯案,已依強盜罪嫌先將他提起公訴。其餘7人,或因未滿14歲由少年法庭為保護處分,或仍偵辦中,並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