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商圈偷拍狼腳綁密錄器 網諷︰愛看內褲 菜市場不是很多?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中商圈出現偷拍狼,最誇張的是,他將密錄器綁在腳上疑偷拍女生裙底風光,有店家發現制止報案,警方趕抵時他已將記憶卡折斷毀屍滅跡,但因被害人已離去,警方僅能抄錄其資料並呼籲其他被害人指認究責;有民眾將直擊過程上傳臉書社團引發熱議,有網友諷刺說,那麼愛看內褲,菜市場不是很多嗎?
有民眾今天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說,昨天跟家人去一中街逛街,逛衣店時老弟發現一個男生怪怪的,後來老弟注意男生腳上好像有針孔攝影機,老弟不動聲色一直跟著他逛,那個男的又停在另外一間店,結果老弟的懷疑是真的,他在偷拍女生的裙底春光。
警察來了,說他上個月才犯案,結果沒證據所以沒定罪,而抓到時他手腳很快把記憶卡折斷丟掉,還好有找回屍體,不知道這次能不能定罪!希望有去一中逛街的爆友們多注意一下,身邊是否有這個人出現!
而貼文連同照片一出立即引發熱議留言,網友「果然是累犯,動作超俐落」、「裙底只有內褲有什麼好拍的?內衣專賣店一堆去看個夠吧!」、「累犯但因沒證據所以無法定罪」、「不就內褲嗎?去菜市場買10件100的回家慢慢拍就好!」、「他應該已經自我受訓危機處理SOP很多次了」、「偷拍才刺激」。
但也有網友說,不需要靠北警察,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警察也只是依法律辦事,被偷拍者不在現場又要告訴乃論,確實拿偷拍者沒輒,這種有瑕疵的法律規定,應該要催促立委修法才有用。
警方今天說,偷拍她人裙底行為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該所昨下午3點多接獲店家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並掌握特定對象,經查是一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將密錄器綁在腳上涉嫌偷拍,但他矢口否認加上被害人已離去,且手機內也無偷拍紀錄,因此僅抄錄其資料並保全折斷的記憶卡證據,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提告,再進一步依法究責,警方也會在一中街周邊加強巡守,杜絕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