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中國漁船越界捕撈還拒檢 海巡押回台重罰240萬
海巡署艦隊分署基隆海巡隊今天在澎佳嶼西北海域,發現1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越界捕撈魚獲,經海巡人員搶靠登檢,將人船帶回台,沒收漁具後,依法裁罰台幣240萬元。(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基隆海巡隊今天在澎佳嶼西北海域,發現1艘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越界捕撈魚獲,經海巡人員搶靠登檢,將人船帶回台,沒收漁具後,依法裁罰240萬元。
基隆海巡隊100噸10050號巡防艇今天清晨5時許,在澎佳嶼西北23.5浬處,發現1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越界在我北方三島海域捕撈漁獲。
海巡艇數次廣播喝令「閩」船停船受檢,「閩」船不僅拒絕受檢,還丟棄網具加速逃逸,海巡艇見狀實施緊追,終在彭佳嶼西北24.7浬處,強靠登檢取締到案。
海巡人員在跳上「閩」船後,控制駕駛台後,將包括船長在內10船員集中前甲板。「閩」船船長坦承,他們在彭佳嶼東北19浬由東向西北航行作業,海巡隨即將人船,帶返基隆市正濱漁港。
海巡指出,船長38.6公尺、寬6.8公尺、重220噸的「閩」船今年10月2日浙江坎門黃門村出港。由於中國目前仍有非洲豬瘟疫情,海巡人員加強清查船上艙間物品及所帶食物。
經查,船上有約12公斤生鮮豬肉,已由相關防疫檢疫局人員,實施全船檢疫消毒,並沒入銷毀豬肉,防堵疫情傳入國內;此外,另發現共有包括雜魚、大蝦共1.3噸,則全數查扣。
海巡人員指出,違法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80-1條及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裁罰標準,最高金額可罰新台幣240萬元。
海巡署艦隊分署基隆海巡隊今天在澎佳嶼西北海域,發現1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越界捕撈魚獲,經海巡人員搶靠登檢,將人船帶回台,沒收漁具後,依法裁罰台幣240萬元。(記者林嘉東翻攝)
海巡署艦隊分署基隆海巡隊今天在澎佳嶼西北海域,發現1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越界捕撈魚獲,經海巡人員搶靠登檢,將人船帶回台,沒收漁具後,依法裁罰台幣240萬元。(記者林嘉東翻攝)
中國籍漁船「閩福鼎漁06526」船上被發現有生鮮豬肉,海巡人員將人船押回港後,由防疫檢疫局人員,實施全船檢疫消毒,並沒入銷毀豬肉,防堵疫情傳入國內;(記者林嘉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