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洩漏底標、喝花酒 土庫國中前校長判刑

    土庫國中原任校長楊善淵任內涉洩漏底標、浮報校外教學人頭判刑1年。(記者廖淑玲攝)

    土庫國中原任校長楊善淵任內涉洩漏底標、浮報校外教學人頭判刑1年。(記者廖淑玲攝)

    2019/10/04 18:42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地方法院審理雲林縣土庫國中原任校長楊善淵及業者等8人辦理學生校外教學、參訪等勞務採購標案,涉嫌圖利特定廠商令其得標又接受招待到風化場所消費案,今天下午宣判,楊善淵涉共同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共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其餘被告分判6月或2年2月不等。

    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土庫國中近幾年辦理學生校外教學、參訪等勞務採購標案,都採最有利標且最後決標都是特定廠商,又傳出廠商在得標前後曾數度招待楊善淵、及該校賴姓總務主任等人到風化場所消費,情節重大。

    檢方調查時又發現該廠商投標嘉義縣大林國中相關標案時,也採取類似手法,但大林國中人員無人涉貪;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等將楊善淵、賴姓總務主任、許姓組長、廠商吳姓經理、蔡姓業務等人起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善淵、賴姓主任、許姓組長案發時分別為土庫國中校長、主任、組長,辦理採購案件未能謹守法律界限,洩漏政府採購法中應予保密招標文件內容,即使動機是為了使活動如期進行,也不能無視法律規定,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存在於國民義務教育的教育工作者中,實非人民樂見。

    另賴姓主任為使旅行社獲得不法利益,浮報人數請領費用,雖因檢調介入未遂,仍涉及利益輸送,違反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及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刑2年2月、褫奪公權2年;另涉案的南和旅行社、平安歸旅行社分別科以20萬元罰金。

    土庫國中前任校長涉貪被判刑。(記者廖淑玲攝)

    土庫國中前任校長涉貪被判刑。(記者廖淑玲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