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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逃亡沒到案 竟隔海遞狀要求判無罪...法院不准!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因欠稅4億餘元並掏空公司,17年前逃亡中國,2012年又因毀損債權罪嫌被起訴,陳日前跨海透過律師遞狀,聲請法官開庭審理並判他無罪;但北院認定,陳由豪有沒有犯罪,仍須經過調查才能認定,但陳從來沒出過庭,因此駁回聲請。(示意圖)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因欠稅4億餘元並掏空公司,17年前逃亡中國,2012年又因毀損債權罪嫌被起訴,陳日前跨海透過律師遞狀,聲請法官開庭審理並判他無罪;但北院認定,陳由豪有沒有犯罪,仍須經過調查才能認定,但陳從來沒出過庭,因此駁回聲請。(示意圖)

2019/09/26 17:2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因欠稅4億餘元並掏空公司,17年前逃亡中國,2012年又被檢方依毀損債權罪嫌起訴,台北地院院通緝至今,陳由豪日前跨海透過律師向北院遞狀,認為毀債案的同案被告吳日興已被判無罪確定,聲請法官開庭審理並判他無罪;但北院認定,陳由豪有沒有犯罪,仍須經過調查才能認定,但陳由豪從來沒出過庭,因此駁回陳的聲請。

據指出,陳由豪身繫多案,2002年8月29日出境後滯留中國不歸,2009年2月9日取得中國人身分,同年6月24日被台灣戶政機關撤銷廢止戶籍登記;陳由豪另案被控毀損債權案,北檢2012年起訴他,同年12月、隔年2月、5月陳委請律師辯護並提出答辯狀,做無罪答辯,並主張北院沒有審判權。

法院在2016年9月20日發布陳由豪的通緝令,陳的律師2度聲請撤銷但都被駁回;同案被告吳日興今年7月獲法院判無罪確定,陳由豪自認也應無罪,日前向北院遞狀聲請開庭審理。

但北院合議庭調查,檢察官起訴認定,吳日興與陳由豪共事近40年,陳由豪與吳日興明知陳由豪連年積欠綜合所得稅,2002年欠5152萬元,2003年3578萬元,2004年3億5256萬元,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陳卻出脫東豐、東盟股票,涉犯毀損債權,吳、陳多次相約在福建廈門商討如何出脫,造成國稅局無法追稅。

北院裁定指出,雖然吳日興獲判無罪確定,但是陳由豪有沒有涉犯其他法條,仍須經過法院調查才能判斷,法院無從只憑現有卷證就判陳由豪無罪;且陳由豪的審判結果,也不受吳日興的判決拘束,陳由豪迄今未曾到庭應訊過,現仍通緝中,聲請沒有理由,因此駁回。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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