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狠心割喉女童「小燈泡」 高院今開庭裁定延押
殺害女童的嫌犯王景玉,今遭高院更一審裁定延押2月。(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王景玉涉割喉殺害北市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以他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王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今召開延長羈押庭,合議庭訊問王指羈押日至本月24日屆滿,「若延押,有無意見?」,王說沒意見,高檢署檢察官指控王殺害女童、且有逃亡之虞,應仍羈押,訊後,更一審裁定將王延押2月。
王景玉律師團稍早聲請,就王景玉的矯正教化、再社會化展開「新一輪」的鑑定,以及就精神鑑定和心理衡鑑,進行兩個「補充鑑定」,日前台北榮總等鑑定團隊已完成「補充鑑定」,更一審今庭訊中,檢辯達成共識,合議庭將安排鑑定醫師出庭作證。
此案源於,前年3月28日上午近9時,現年36歲的王男持刀在台北市內湖區隨機突襲殺害小燈泡,震驚全國。王落網後,自稱是古代帝王堯舜之一的堯,殺女童會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替他傳宗接代;士林地院以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僅判王男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認定,王男犯案時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而顯著減低,適用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去年判他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為降低王男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