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姦第一句話 「衛生紙有沒有沖?」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身材火辣的高姓女子前年透過臉書結識人夫阿翔(化名,撤告不受理),相約同赴摩鐵,完事開車出來時被阿翔的妻子攔下,高女嚇到立刻問阿翔「衛生紙有沒有沖?」阿翔則說「就說我們在談股票」,被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婚姻起訴,高等法院認為檢察官無法舉證兩人性器接合,維持無罪見解,全案確定。
高女身材姣好,前年加入股票臉書社團,因而結識阿翔,兩人相談甚歡,阿翔約她出門獲允,便騙妻子「出門談股票」,實際上載高女去摩鐵,但因行徑古怪,妻子懷疑老公有鬼,搭計程車尾隨。
妻子見老公載到高女之後直驅摩鐵,氣得要館方開房讓她抓姦,但因沒有警務人員在旁而被拒絕,她只好在門外苦苦等待,過了1小時34分後,阿翔的車子開出摩鐵,她立刻衝上前用肉身攔車。
自囚車內先套話 行車紀錄器錄下
阿翔見狀趕緊鎖車,自囚車內,高女受驚頻問「你剛那衛生紙有沒有沖?沖OK沒有?都OK?現在怎麼辦?」阿翔則說「就說我們在談股票,我先把帳號給刪除掉」,積極討論滅證事宜,直到警察來到才開門,沒想到對話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成為檢察官起訴的證據。
阿翔辯稱,約高女去摩鐵是喝咖啡、聊股票,會談到衛生紙是因為自己臉上容易出油,所以到每個地方都會先看有沒有衛生紙,丟衛生紙是開玩笑,免得被誤會。
高院指出,妨害婚姻中的「通姦」、「相姦」指的是「雙方性器接合交媾行為」,就算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兩人交媾,也需有相當證據證明兩人確有性器接合的事實,且要達到一般人不致有所懷疑的證明程度。
高院認為,本案檢察官上訴只提到原審台北地院判無罪違反經驗法則,但北院得心證的理由已在判決書內詳細說明,難認有違反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也沒有其他違背法令的情形。
高院解釋,檢察官上訴所列的證據與卷內訴訟資料,經過逐一剖析論證,參互審酌,沒有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證實高女與阿翔性器接合,無法獲得有罪的心證,因此決議維持無罪見解,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