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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少女全身裸照到臉書社群 男判關2個月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散布少年為猥褻行為之照片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示意圖)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散布少年為猥褻行為之照片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示意圖)

2019/07/29 11:1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簡姓男子去年5月透過黃、廖姓友人加入某臉書群組後,竟將少女小芝(化名)的全身裸照傳到群組內。黃男得知影中人真實身分後,便邀請小芝進入群組內。小芝看到裸照被PO在群組內要求簡男刪除,卻遭到拒絕,憤而提告。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散布少年為猥褻行為之照片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簡男是從另一名少女手中取得小芝的全身裸照,加入該群組之後,就將小芝的裸照PO在群組內,讓大家觀看。黃男得知後立刻詢問簡男照片中女子身分,並邀請小芝進到群組內。

未滿18歲的小芝進到群組內卻發現,自己的裸照被PO在裡面,大家都可以觀看,得知是簡男PO到群組時,要求他趕緊刪除,但簡男卻不願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22歲簡男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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