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佔用粉紅車格 新北1個月取締546件
新北市交通局稽查佔用婦幼停車格者,自實施一個月以來共取締546件。(圖由交通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交通部今年6月起實施「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新北市交通局與停車場業者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醫療院所及觀光遊樂園區等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位全面稽查,新法上路1個月以來,總計取締546件,車主將被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可停放婦幼專用車位的對象及規定歷經1年宣導,期間交通局通知停車場業者加強巡場,對於違規停放車輛夾單警告,雖然大多數車主皆了解法令規定,但執行稽查以來,聯合稽查小組勸離違規占用車主時,有時遭到惡言相向,但違規占用的車主最後仍將車子駛離。
吳政諺說明,車主須於車內擋風玻璃上放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且車上要載有孕婦或幼兒才可使用婦幼車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交通局設計臨時識別證,提供給忘記帶證、但實際情況合乎需求的民眾使用。
交通局表示,自今年6月29日稽查首日起迄今1個月來,總計取締546件佔用婦幼車格者,違規車主都將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此外,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也列入此波稽查重點,今年迄今總計裁罰301件違規占用者,車主同樣將被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