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摔9月女嬰致癱瘓失明 狠保母判刑3年8月定讞

陳女經營的托嬰中心現在已經停業。(資料照,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54歲陳姓保母,4年前與丈夫共同經營托嬰中心,陳女因同時照顧9名不到2歲的嬰幼兒,情緒失控而將僅9個月大的江姓女嬰,從約1公尺高的懷抱中重摔落地,女嬰當場四肢癱軟、意識模糊,陳女擔心被發現,連夜刪除施虐的監視畫面,還把主機硬碟砸壞滅證;女嬰顱內出血,雖開刀取出腦部血塊救回一命,但已造成左手左腳癱瘓、右眼失明等無法回復的重傷害;一、二審皆依故意傷害兒童致重傷罪,將陳女判刑3年8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有丙級保母技術士執照,與丈夫合開之禾托嬰中心(已停業),2015年9月1日起,接受江姓家長委託照顧9月大的江姓女嬰。
同年10月20日上午10時許,陳女獨自照顧9名嬰幼兒,江姓女嬰因與父母分離而焦慮哭鬧,她把女嬰抱起來,原本是要抱到如廁學習椅上,但因又想到中心營運虧損等經濟壓力,竟情緒失控突然抓狂,以站姿把女嬰拋摔到地面上,女童仰躺著地,隨即四肢癱軟,意識逐漸模糊。
陳女發覺闖下大禍,趕緊叫丈夫把女嬰送醫,醫院緊急開刀取出女嬰頭顱內的血塊,但仍有顱內出血、急性腦水腫、視網膜出血、肢體障礙等重傷症狀,終身難癒,醫師診斷為俗稱「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兒童虐待性非外傷性腦傷」。
陳女擔心犯行曝光,當天深夜10時,趕緊把園內監視器送交業者,將她施虐的錄影片段全數刪除後,又將主機硬碟砸壞,警方隔天才去追查,硬碟送調查局復原但因徹底毀損而失敗。
陳女辯稱不是故意摔女童、也不是手滑,而是想要放下女童「手就很直接鬆軟下來,沒有人相信我不是故意的」,還說是擔心畫面若流出,會被媒體亂報,才刪除監視器畫面。台中地院一審判刑3年8月,但她上訴主張女嬰未達重傷害程度,請求鑑定。
台中高分院委請台中榮總鑑定,女嬰左手、左腳癱瘓,腦傷也達難以治療的重傷害程度,右眼萎縮毀敗,視力不到0.02,陳女精神鑑定也正常,法院因此不採信陳女辯詞,維持原判。三審最高法院今也駁回陳女上訴,全案確定,陳女必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