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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典後被男網友性侵? 少女做了這件事告不成

新北地檢署調查,少女被性侵後未立刻離開現場,反由吳男騎車載回家,不符常情,僅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引誘少女拍攝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吳男。(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調查,少女被性侵後未立刻離開現場,反由吳男騎車載回家,不符常情,僅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引誘少女拍攝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吳男。(記者陳慰慈攝)

2019/06/26 15: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15歲少女透過網路認識吳姓男子,指控吳男邀約她去他家玩,卻對把她撲倒在床,她一時緊張來不及反應,被硬上得逞,此外,吳男還傳訊「自慰都不拍給我看嗎?」、「下次插進去拍照給我看」等語,引誘少女傳送自拍下體照,新北地檢署調查,少女被性侵後未立刻離開現場,反由吳男騎車載回家,不符常情,今僅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引誘少女拍攝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吳男。

少女表示,去年2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吳男,去年6月,吳男來參加她的國中畢業典禮,結束後邀約她去他家玩,兩人便發生性行為,少女說,會想跟吳男嘿咻,是因為對方有送她禮物,指控當下很緊張腦筋一片空白,不知道怎麼拒絕,就被硬上了2次;此外,去年3至7月間,吳男還透過LINE傳訊「自慰都不拍給我看嗎?」、「下次插進去拍照給我看」等語,引誘少女傳送自拍下體照給他,少女母得知後怒而帶著女兒去提告。

檢方調查,少女向友人自承願意與吳男發生性行為,且當天嘿咻後,少女並未逃跑或求助報警,反由吳男騎機車載她回家,不符被害者反應,因此認定吳男未違反少女意願,另查無吳男有以金錢誘惑少女與她嘿咻,反而是事後少女向吳男借錢購物,因此僅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引誘少女拍攝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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