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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警偷拍女子裙底 私下和解獲不起訴

通過警察特考的27歲實習員警吳竑昇,上個月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內搭手扶梯時,涉嫌偷拍前方黃姓女子的裙底被抓包,當場被依妨害秘密罪現行犯逮捕送辦。(資料照)

通過警察特考的27歲實習員警吳竑昇,上個月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內搭手扶梯時,涉嫌偷拍前方黃姓女子的裙底被抓包,當場被依妨害秘密罪現行犯逮捕送辦。(資料照)

2019/06/24 14:58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通過警察特考的27歲實習員警吳竑昇,上個月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內搭手扶梯時,涉嫌偷拍前方黃姓女子的裙底被抓包,當場被依妨害秘密罪現行犯逮捕送辦。因吳男與黃女私下達成和解,黃女具狀向檢方撤告,台北地檢署今處分不起訴,由於事發後吳男主動申請退訓,如今已當不成警察。

檢警調查,上月16日晚間7點多,吳男搭手扶梯從國父紀念館站出站,發現站在他前方的黃女身材姣好,起了色心,竟拿出手機偷拍黃女裙底;吳男疑因初此偷拍緊張,不自然的動作立刻被旁人察覺,當場遭獲報前來的員警逮捕,手機內果然有一張偷拍照片。

吳男被逮後向檢警承認犯行,供稱他只是一時好奇,覺得非常後悔,想到未來可能因此當不成警察,還一度當庭痛哭,檢察官複訊後諭令2萬元交保。

據了解,吳男考上警察特考後,今年1月被派至新北市永和分局偵查隊實習,預計7月實習完畢,雖然他已與黃女和解,獲撤告後北檢今處分不起訴,但他犯後即表示自願放棄受訓,永和分局也已函報警察局訓練科轉報保訓會辦理廢止受訓事宜,如今仍當不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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