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刀37秒奪2命、1重傷 凶手判賠重傷者74萬
李男犯案後,警方拉起封鎖線調查。(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綽號「檸檬」的31歲男子李銘鴻去年4月間持刀刺傷游姓男子後,同年6月,在談判和解事宜時,又拿摺疊刀揮舞、刺殺,短短37秒內,刺死游男胞弟及洪姓男子,並導致李姓男子重傷,傷者李男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李銘鴻賠償傷者74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4月23日,李銘鴻幫黃姓好友打電話給謝姓男子,討論怎麼拿回黃男女友遺落在謝男汽車上的錢包,卻因講話口氣問題起爭執,雙方見面後,李銘鴻直接下車質問:「誰在電話中講話口氣不好?」隨即持摺疊刀刺向謝男的朋友游男,導致他手部受傷。
同年6月8日,謝、黃2人準備談判和解事宜時,因傷者游男的弟弟要求查看黃男包包內有無危險物品,過程中疑有金屬物品掉出,謝男見狀以為對方帶刀,因而與黃男發生拉扯。
李銘鴻見狀想幫黃男解圍,卻持摺疊刀朝李姓男子、洪男及游男胞弟3人的腹部、胸部、頸部刺殺,短短37秒,造成2人死亡1重傷慘劇;本案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審今年3月間,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罪,判李銘鴻無期徒刑。
遭刺中腹部受傷的李男提出84萬餘元求償,對此,李銘鴻說他深感抱歉,但他仍在羈押中無力賠償;法官審理後判李銘鴻賠償傷者醫療及相關支出費用、看護費、律師費及精神慰撫金共7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