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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起吞毒球走私案害2死 主嫌殺人罪不起訴

毒販林輝宏1993年涉嫌以免費旅遊泰國為餌,招攬6名男子吞食海洛因毒球方式,從泰國走私毒品入台,是國內首起吞毒球走私案,後有2人因毒球在體內破裂,毒發身亡。林男事後遭控走私運毒及殺人罪,但他逃亡已久,運毒部分逾通緝時效,台北地院判免訴,殺人罪部分則因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台北地檢署認定林已死亡,今處分不起訴。(示意圖)

毒販林輝宏1993年涉嫌以免費旅遊泰國為餌,招攬6名男子吞食海洛因毒球方式,從泰國走私毒品入台,是國內首起吞毒球走私案,後有2人因毒球在體內破裂,毒發身亡。林男事後遭控走私運毒及殺人罪,但他逃亡已久,運毒部分逾通緝時效,台北地院判免訴,殺人罪部分則因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台北地檢署認定林已死亡,今處分不起訴。(示意圖)

2019/05/29 11:4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毒販林輝宏1993年涉嫌以免費旅遊泰國為餌,招攬6名男子吞食海洛因毒球方式,從泰國走私毒品入台,是國內首起吞毒球走私案,後有2人因毒球在體內破裂,毒發身亡。林男事後遭控走私運毒及殺人罪,但他逃亡已久,運毒部分逾通緝時效,台北地院判免訴,殺人罪部分則因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台北地檢署認定林已死亡,今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輝宏與共犯魯德海1993年間找來張姓、吳姓、楊姓、呂姓、裴姓、劉姓男子,以吞海洛因毒球走私為條件,招待6人免費遊泰國,若成功將毒品運回台灣,可再另賺10萬元。

林輝宏先至泰國買毒,並分裝成每顆5公克的毒球,魯德海則協助代辦6男的出境手續。6男抵達泰國後與林碰頭,10月7日先讓呂、劉、裴3人各吞下40多顆毒球後,隔天搭機返台,成功走私毒品。

同月11日林輝宏再將毒球交給張、吳、楊,張吞20餘顆,吳吞30餘顆,楊則吞12顆,但吳男吞下不久毒球就破裂,當場毒發身亡。張、楊隔日搭機返台,2人也因毒球破裂,在飛機上身體不適。

2人抵台後在機場分手,楊男自覺撐不住,立刻請友人載他到醫院急診,陸續排出11顆毒球,撿回一命,張男最後則中毒死亡。

檢警獲報後,循線逮獲主嫌林輝宏、魯德海及倖存的另4名運毒者,北檢依懲治走私條例、肅清煙毒條例起訴6人,吳、張則因死亡獲不起訴;法院最後依販毒、過失致死罪判魯無期徒刑,4名運毒者則分別遭判4至10年不等徒刑,林則因逃亡遭北院通緝。

林輝宏涉毒品罪部分,今年4月已逾追訴時效,北院判決免訴,至於被告涉嫌殺人罪部分,因林逃亡後至今音訊全無,其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法律上認定林已死亡,北檢今只能將他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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