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車逆向騎士被撞死 檢方:客貨車駕駛無過失不起訴

劉姓小客貨車駕駛與張姓騎士對撞,猛烈的撞擊,致張傷重不治。基隆地檢署調查,張違規逆向駛入劉的車道,劉已盡力閃避,仍無法避免車禍發生,認定劉無過失,處分他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劉姓小客貨車駕駛與張姓騎士對撞,猛烈的撞擊,致張傷重不治。基隆地檢署調查,張違規逆向駛入劉的車道,劉已盡力閃避,仍無法避免車禍發生,認定劉無過失,處分他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2019/05/22 21: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劉姓小客貨車駕駛與張姓騎士對撞,猛烈的撞擊,致張傷重不治。基隆地檢署調查,張違規逆向駛入劉的車道,劉已盡力閃避,仍無法避免車禍發生,認定劉無過失,處分他不起訴。

劉姓男子今年4月間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貨車沿基隆市北寧路往中正路市區方向行駛,駛近新豐街口時,突然有輛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劉的車道,直衝劉的車騎來。

劉男見狀,立即向左打方向盤閃避機車,但仍與機車迎面撞上;強大撞擊力,致張姓機車騎士,傷重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姓騎士逆向闖入劉的車道後,撞上劉的車,但仍將劉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事故前,張逆向朝劉的車騎來,劉見狀,向左跨越雙黃線,想閃避張的機車,但張的機車還是撞到劉車頭右側。

檢方認定,劉為避免與機車迎面對撞,逆向閃避張的機車,已盡最大努力試圖避免車禍憾事,無證據顯示劉有任何過失,或有未注意義務的事。

處分書強調,不能以有發生車禍肇事及死者不幸身亡,就認為開車的劉有過失,因此處分劉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