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簽眼科名醫名字 惡房東張淑晶判刑定讞
官司不斷的「惡房東」張淑晶,又有官司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官司不斷的「惡房東」張淑晶,又有官司定讞,她被控在一件房地協議書上偽簽眼科名醫盧雪玉的名字,一審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將她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二審去年7月改判3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源於張淑晶的哥哥張振盛,與許姓男子合作投資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建物,打算裝潢後出售,但因房子漏水問題,修繕費用昂貴,兩人漸不堪負荷。
張淑晶得知後,提議找金主投入,作為分租套房使用,但她卻沒取得金主、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的同意,就擅自在投資協議書上,偽簽盧雪玉名字,一旁再簽上「張淑晶代」,以示獲得盧女授權。
不過,張振盛事後遲遲收不到盧女承諾的資金,對盧女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盧女才發覺遭冒名簽約,控告張淑晶偽造文書;張淑晶辯稱,盧雪玉確實與她一起投資,第一份簽名是盧女所簽,第二份則是獲得盧女授權代簽。
新北地院一審將張淑晶與盧雪玉歷次涉訟書狀、筆錄及日常文件中所書寫的「盧雪玉」筆跡,與協議書送鑑定,認定協議書不是盧雪玉所簽,是張淑晶偽簽,判刑4月。
二審仍判張淑晶有罪,但改判3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