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張景森「房價飆漲元兇」 高院逆轉改判羅淑蕾賠30萬
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認定羅淑蕾(見圖)未經合理查證,損害張景森的名譽,今改判羅需賠張30萬元;張可上訴,羅不得上訴。(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5年前當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部政策總監,遭時任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在政論節目上批評,指張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期出任都市發展局局長,是「綠色阿扁的重要帳房」、「房價飆漲的元兇」,張認為名譽受損,怒告羅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判羅勝訴免賠,張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大逆轉,認定羅未經合理查證,已損害張的名譽,今改判羅需賠張30萬元;張可上訴,羅不得上訴。
張景森提告起訴主張,羅淑蕾於2014年11月10日在電視台節目中,指他就是造成房價飆漲的元兇,台北市賣掉多少國有土地,就是張景森,並指張景森在當經建會副主委時,把台灣的土地大量賣出去,追根究柢台灣國有土地賣最多的是張景森。
四天後,羅淑蕾又在東森新聞雲發表張景森過去是前總統陳水扁的重要帳房,藉由都更從事政商交易,是其獲取利益的主要手法,此外,張擔任「白色邪惡」柯文哲的重要幕僚,可說是柯的幕後帳房。當柯陣營喊出80萬票後,隨即公開停止小額幕款活動,令人質疑:是不是為了掩蔽幕後張景森的都更利益?
張認為名譽受損,對羅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判決羅淑蕾免賠,張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羅當時身為立委,應知悉負責國有土地出售的政府機關是財政部,總規劃是內政部,並非經建會,張無法決定國有土地的出售事宜,羅指稱「追根究柢台灣國有土地賣最多的是張景森」,進而指張是「房價飆漲的元兇」,未經合理查證,已損害張的名譽,審酌羅曾任3屆立委、參與財政委員會,發表言論時正值台北市長選舉,張當時擔任柯文哲競選幕僚,其政治誠信是外界關切焦點,今改判羅需賠償張30萬元,不必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