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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托嬰中心再爆5分園有不當情況 北市社會局開罰

張美美表示,已對5家托嬰中心做出裁處。(記者楊心慧攝)

張美美表示,已對5家托嬰中心做出裁處。(記者楊心慧攝)

2019/05/10 22:55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一段的「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上個月才被爆保母悶死一名10月大男嬰,被裁處30萬元並勒令停辦一年,沒想到又發生該托嬰中心其他5家分機構也不當對待孩童,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張美美表示,已對5家托嬰中心做出裁處,其中有2家分別被裁處6萬、10萬,另外3家則是要求機構內托育人員進行相關嬰幼兒照顧課程,並限期改善。

「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其他5間分機構,被爆對0至2歲孩童不當對待的情況,包含信義區、大安區、南港區、松山區、南軟等。張美美表示,檢視該系列托嬰機構的監視錄影畫面,發現5間分機構皆有照顧不當情形,信義區托嬰中心裁罰10萬元、該托育人員罰14萬元,並公布其姓名,南港區托區嬰中心則被裁罰6萬元。

張美美解釋,另外3家托嬰中心都有發現托育人員對孩童有粗魯行為,但並未達到虐嬰標準,將要求機構內托育人員進行相關嬰幼兒照顧課程16到32小時,負責人在7日內需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至於5家分機構,托育人員如何照顧不周?張美美舉例,畫面顯示各分機構的托育人員皆有類似的粗魯拉托行為,包含拉腿、拍背很大力等;其中信義區托嬰中心周姓托育人員因徒手拉幼兒腿拖行、矇眼強行餵奶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身心虐待。

媒體詢問,社會局裁處對象主要為機構與托育人員,為何負責人不需負責?張美美表示,目前《兒少法》並無對機構負責人明定的罰則,將建議中央考量修法。

信義區有2家分機構、南港則有3家,但社會局表示無法提供哪家挨罰,台北市議員李明賢痛批社會局包庇業者,他要求社會局應充分揭露資訊,讓家長知道究竟哪家有問題,不能僅公布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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