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法官涉押人取供未送彈劾 司改團體質疑「官官相護」
2019/05/03 23:1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地院何姓法官被司改會認定押人取供,函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3日結果出爐,法評會認定何法官有違失,但未達彈劾地步,轉請司法院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對此結果,司改會批評「鄉愿」,由法官組成的司改團體「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更質疑「官官相護」。
司改會批評法評會「鄉愿」,直指押人取供是非常嚴重的行為,法評會竟因何法官認錯就不送監察院彈劾,難以苟同,況且本案違失屬於職務行為,嚴重性不亞於前幾天被免職的花檢檢察官林俊佑,標準不一致,人民如何接受?司改會呼籲,何法官承審的他案當事人若遇到類似情形,請和司改會聯繫。
司改會又說,本案發生在準備程序庭,按規定,這個階段何法官只能聚集及彙整訴訟資料,不得以訊問被告為名而行訊問證人之實,取代審判期日應踐行的直接調查證據程序,何法官卻違反此規定;且何法官前因此事,被裁定迴避本案時,公開表達自己行為沒有問題,可見並未有任何反省及改善作為。
「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加碼爆料何法官之前因代理太太提民事訴訟,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而被調查,但司法院還是表決通過他的試署人事案,因而質疑院長許宗力早已融入這「官官相護」的司法文化中,毫無作為;法轉司還說,監院也有調查此案,卻因法評會不給資料,監委無奈結案。
本案源於105年一起選罷法案件,何法官被控以羈押手段,要求鄧姓及劉姓被告供出另名劉姓主嫌的犯罪事實,手段惹議,被另一個合議庭裁定迴避本案,司改會接獲申訴,介入調查後也認為情節重大,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結果為不需送監察院彈劾,不如預期,司改會轟「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