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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前總經理郭建宏告「7大罪」誹謗 董事長陳郁秀獲判無罪

華視前總經理郭建宏提起自訴控告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宣判,陳郁秀無罪。可上訴。(資料照)

華視前總經理郭建宏提起自訴控告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宣判,陳郁秀無罪。可上訴。(資料照)

2019/04/10 13:33

首次上稿10:31
更新時間13:33(新增郭建宏、陳郁秀回應)

〔記者張文川、鍾智凱/台北報導〕華視公司去年一月爆發董、總大戰,前總經理郭建宏不滿遭董事會拔官,提起自訴控告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在華視大廳開記者會指責他「無法落實公廣集團經營理念」等7大罪狀,使他名譽受損,自訴控告陳郁秀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宣判,陳郁秀無罪。可上訴。

對於獲判無罪,陳郁秀表示,「感謝大家的關心,事情落幕就好,公廣集團將繼續向前進。」郭建宏則透過律師董德泰回應,雖然無法認同,但尊重一審法官的決定,因尚未收到判決,目前無法具體表示意見。

去年1月11日華視召開董事會,董事會評核上任僅1年的總經理郭建宏7大罪,包括「領導力較不足」、「管理能力可再加強」、「對於董事會及監事會議結論未能適時執行」、「預算編列缺乏正確性」、「節目製播缺乏前瞻性及差異性」、「個人交際費用控管」、「缺乏對內部稽核功能的尊重」等,董事會通過「總經理郭建宏不適任案」。

郭建宏當天立即開記者會反擊,稱他到華視上任時,節目部只剩3個導播、8個攝影師,華視過去10年只開過3檔戲,他找張菲做的綜藝節目創下華視14年來最高收視率,「董事會卻用抽象理由要我下台,詆毀我名譽,我絕對告到底」,並至台北地院遞狀自訴控告陳郁秀加重誹謗。

北院審理期間開庭,郭建宏認為自己在影視圈深耕36年備受肯定,從未有負面消息,「一輩子在錢事上從未有任何瑕疵」,但陳郁秀卻開記者會以幾張核銷發票抹黑他7大罪狀,傷害他人格名譽,希望法院還他清白,也要求公開陳郁秀公開道歉,

陳郁秀則答辯稱,是因郭建宏先對外宣布「被解職」,她才出面澄清,她很肯定郭建宏的專業能力與對華視的貢獻,只因公廣集團有政策目標,雙方理念與經營方向不一致而不能再合作下去,她願意發聲明回復郭建宏的名譽,至於聲明形式是開記者會或登報書面聲明,都可討論。但雙方後來協談破局,北院回歸審理程序,今判陳郁秀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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