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騎車被彈出的制水閥蓋擊中 水公司賠109萬定讞
2019/04/03 07: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鍾姓女子騎機車途經市區,輾過圓形制水閥盒,竟被彈出的閥蓋擊中,人車倒地受傷,她要求賠償醫藥等費用,高雄高分院調查閥蓋鬆脫未經查修為肇事原因,判決自來水公司賠償109萬元定讞。
鍾婦指稱,2016年8月22日凌晨2點多,她騎輕型機車行經屏東市區,輾過自來水公司設置的圓形制水閥盒時,突然被彈出地面的閥蓋擊中,因而人車倒地,造成顱內出血、右側鎖骨骨折、右側第2至8肋骨骨折併血胸、右側骨盆恥骨骨折及高血壓等傷害,要求水公司賠償看護、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醫療等費用共140萬元。
水公司第7區管理處則表示,負責的閥盒有4、5千個,都有定期維護保養和巡查制度,其顯非故意或重大過失,並指鍾女傷勢不嚴重,及請求90萬元的撫慰金過高。
2審合議庭開庭調查,此案經公路總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論為,水公司管理養護不周,造成制水閥閥蓋鬆脫,為肇事原因﹔鍾女駕駛普通輕型機車,直行閃避不及,沒有過失,覆議的結論仍相同。
法官並審酌鍾女提出求償款項,認為撫慰金60萬元比較合理,水公司應給付109萬元,維持原審判決。